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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

英文名:Guizhou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 简称:“贵州工程学院” 所在地:毕节 院校代码:10668 类型:综合类

省属本科高校
  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简章

毕节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-05-15
毕节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??毕节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深化“阳光招生”,维护教育公平公正,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,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,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章程。第一条 学校全称:毕节学院(代码:10668) 办学性质:公办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 ? 办学层次:本科、?专科 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学校校址: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 邮政编码: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10年招生计划为4097人,其中本科2800人、?专科1297人(其中五年制转录97人),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。分专业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。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。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: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具体录取规则是:?1、根据文化考试成绩,对考生德、智、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,从高分到低分,择优录取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(贵州省105%左右),省内根据招生计划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录取考生。当考生总分相同时,按考生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,若分数相同,再按考生文(理)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。省外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。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,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、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完成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。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2、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(湖南、江西、广西、江苏、安徽五省(区)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),根据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3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,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4、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试。5、采矿工程、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,安全工程专业女生比例控制在计划数15%以内,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第六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第七条 奖、助学金: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光华奖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绣山助学金、阿里木助学金等奖、助学金。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,我校将按需要安排有偿劳动,并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资助特困生,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,努力为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。第八条 毕业证书: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、经教育部学籍、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。第九条 其他: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。入学后,经学校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。学校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联系电话:0857-8330279信访电话:0857-8331459网址:www.gzbjc.edu.cn?详情
毕节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-05-09
为全面贯彻实施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,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深化“阳光招生”,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,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实施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章程。第一条 学校全称:毕节学院(代码:10668)办学性质:公办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:本科、?专科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学校校址: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邮政编码: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为3610人,其中本科2950人(含免费师范生171名,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66名)、?专科660人,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。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。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。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: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具体录取规则是:?1、普通文理本、专科录取原则根据文化考试成绩,对考生德、智、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,从高分到低分,择优录取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(贵州省105%左右),省内根据招生计划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录取考生。当考生总分相同时,按考生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,若分数相同,再按考生文(理)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。省外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。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,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、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完成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。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2、免费师范生项目招生根据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毕节学院招收免费师范本科生试点的复函》黔教函〔2011〕56号文件精神,我校今年面向贵州省招收171名免费师范生。(1)录取批次与程序:安排在普通二本录取批次之前,通过本人申请,毕节地区教育局和我院审核、面试、签订协议,择优录取。(2)待遇与义务: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。毕业后履行协议到毕节地区县以下乡镇从事教育工作六年以上。(3)相关要求: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;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校、转专业;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,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壹万元。3、我校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66名本科生,采用“1+2+1”培养模式,即第一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,第二、三学年在西南大学就读,第四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,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注明“毕节学院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”,同时盖毕节学院和西南大学公章。4、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(湖南、江西、广西、江苏、安徽五省(区)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),根据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5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,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? ?6、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试。7、采矿工程、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,安全工程专业女生比例控制在计划数15%以内,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第六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第七条 奖、助学金: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光华奖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绣山助学金、阿里木助学金等奖、助学金。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,我校将按需要安排有偿劳动,并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资助特困生,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。第八条 毕业证书: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、经教育部学籍、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。第九条 其他: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。入学后,经学校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。学校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联系电话:0857-8330279信访电话:0857-8331459 网址:www.gzbjc.edu.cn详情
毕节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-06-12
为全面贯彻实施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,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深化“阳光招生”,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,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实施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章程。第一条 学校全称:毕节学院(代码:10668) 办学性质:公办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:本科、 专科 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学校校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: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为1900人,其中本科1740人(含免费师范生173人,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60人)、 专科160人,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100人。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。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。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: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具体录取规则是: 1、普通文理本、专科录取原则根据文化考试成绩,对考生德、智、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,从高分到低分,择优录取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。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(第一次平行投档)考生,若第一志愿(第一次平行投档)不能完成招生计划,接收非第一志愿(第一次平行投档)的考生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比例范围内,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实行“专业清”的原则,即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。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的,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2、免费师范生项目招生根据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毕节学院招收免费师范本科生试点的复函》黔教函〔2011〕56号文件精神,我校今年面向贵州省招收173名免费师范生。(1)录取批次与程序:安排在普通二本录取批次之前,通过本人申请,毕节市教育局和我院审核、签订协议,择优录取。(2)待遇与义务: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。毕业后履行协议到毕节市县以下乡镇从事教育工作六年以上。(3)相关要求: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;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校、转专业;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,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壹万元。3、我校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60名本科生,采用“1+2+1”培养模式,即第一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,第二、三学年在西南大学就读,第四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,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注明“毕节学院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”,同时盖毕节学院和西南大学公章。4、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(湖南、江西、广西、江苏、安徽五省(区)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),根据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5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,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6、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试。7、采矿工程、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,安全工程专业女生比例控制在计划数15%以内,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第六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第七条 奖、助学金: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光华奖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绣山助学金、阿里木助学金等奖、助学金。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,我校将按需要安排有偿劳动,并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资助特困生,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。第八条 毕业证书: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、经教育部学籍、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。第九条 其他: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。入学后,经学校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。学校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联系电话:0857-8330279信访电话:0857-8331459网址:www.gzbjc.edu.cn 毕 节 学 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详情
毕节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-04-08
毕节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,为了 进一步深化“阳光招生”,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,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实施,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第一条 学校全称:毕节学院(代码:10668) 办学性质:公办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:本科、 专科 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学校校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邮政编码: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为1940人,其中本科1780人(含免费师范生173人,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30人)、 专科160人。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100人。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。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学校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: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 1、录取原则: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%以内,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,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。2、专业安排及退档: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“分数(位次)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的,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3、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,经相关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,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。4、免费师范生项目招生根据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毕节学院招收免费师范本科生试点的复函》黔教函〔2011〕56号文件精神,我校今年面向贵州省招收173名免费师范生。(1)录取批次与程序:安排在普通二本录取批次之前,通过本人申请,毕节市教育局和我校审核、签订协议,择优录取。(2)待遇与义务: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。毕业后履行协议到毕节市县以下乡镇从事教育工作六年以上。(3)相关要求: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;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校、转专业;在校学习期间若达到留、降级条件的取消免费师范生资格;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,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壹万元。5、我校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30名本科生,采用“1+2+1”培养模式,即第一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,第二、三学年在西南大学就读(按西南大学收费标准执行),第四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,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注明“毕节学院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”,同时盖毕节学院和西南大学公章。6、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(湖南、江西、广西、江苏、安徽、福建六省(区)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),根据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7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,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8、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,且英语单科成绩达90分以上。9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,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,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。10、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,安全工程专业招收女生比例控制在计划数的15%以内,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第六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第七条 奖、助学金: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光华奖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绣山助学金、阿里木助学金等奖、助学金。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,我校将按需要安排有偿劳动,并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资助特困生,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。第八条 毕业证书: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、经教育部学籍、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。第九条 其他: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。入学后,经学校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。学校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联系电话:0857-8330279信访电话:0857-8331459网址:www.gzbjc.edu.cn 毕 节 学 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详情
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-06-05
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贵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,为了深入实施阳光工程,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,确保招生工作安全、有序实施,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第一条 学校全称: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(代码:10668) 办学性质:公办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:本科、 专科 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学校校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邮政编码:551700第二条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为1840人,其中本科1740人(含免费师范生141人)、 专科100人。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300人。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。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学校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: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 1、录取原则: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%以内,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,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。2、专业安排及退档: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“分数(位次)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的,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3、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,经相关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,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。4、免费师范生项目招生根据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毕节学院招收免费师范本科生试点的复函》黔教函〔2011〕56号文件精神,我校今年面向贵州省招收141名免费师范生。(1)录取批次与程序:安排在普通二本录取批次之前,通过本人申请,毕节市教育局和我校审核、签订协议,择优录取。(2)待遇与义务: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。毕业后履行协议到毕节市县以下乡镇从事教育工作六年以上。(3)相关要求: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;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校、转专业;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,提高自身素质,若达到留、降级条件的取消免费师范生资格,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,否则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伍仟元;未按协议从事教育工作的,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壹万元。5、我校招收的本科生可通过本人申请、学校选拔到西南大学(需根据当年培养计划)进行联合培养,采用“1+2+1”培养模式,即第一学年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就读,第二、三学年在西南大学就读(按西南大学生均收费标准执行,由申请学生承担。),第四学年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就读。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注明“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”,同时盖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和西南大学公章。6、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(湖南、广西、江苏、安徽四省(区)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),根据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7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,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8、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,且英语单科成绩达80分以上。9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,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,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。10、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,安全工程专业招收女生比例控制在计划数的15%以内,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11、预科班、民汉预科班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少数民族,报考民汉预科班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,成绩合格。 第六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第七条 资助学生政策: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省、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,再根据其困难情况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资助。除按年度评发的各类奖学金、助学金外,学校还设立了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、特殊困难补助、困难学生医疗应急基金、勤工助学岗位等,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第八条 毕业证书: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、经教育部学籍、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。第九条 其他: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。入学后,经学校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。学校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联系电话:0857-8330279网址:www.gzbjc.edu.cn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详情
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-06-3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贵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,为了深入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建立和优化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,确保招生工作安全、有序实施,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第一条 学校全称: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(代码:10668) 办学性质:公办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:本科 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:551700第二条 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为1967人,其中本科1567人、 专科400人。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400人。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。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,招生考试中心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学校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: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 1、录取原则: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%以内,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,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。2、专业安排及退档: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“分数(位次)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的,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3、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,经相关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,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。4、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(江苏、湖南、广西三省(区)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),根据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5、我校为教育部“对口支援计划”高校,与西南大学、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按“3+1”或“2+2”模式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(即前三学年在我校就读,第四学年在相关学校就读;或前第一、二学年在我校就读,第三、四学年在相关高校就读),招收的本科生可通过本人申请、学校选拔到西南大学、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学习(就读期间收费按相关学校标准执行,且联合培养费由学生承担)。6、我校与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联合招收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移动通信3G\4G方向)”专业本科生,学费按合作标准收取,每学年6200元。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学校共同承担培养任务,为学生提供大唐移动DCNE(大唐移动网络工程师认证)系列职业资格认证服务,优先录用取得DCNE认证证书的学生就业。7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、市、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,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8、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,且英语单科成绩达90分以上。 9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,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,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。10、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,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11、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少数民族。第六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第七条 资助学生政策: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省、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,再根据其困难情况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资助。除按年度评发的各类奖学金、助学金外,学校还设立了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、特殊困难补助、困难学生医疗应急基金、勤工助学岗位等,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第八条 毕业证书: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、经教育部学籍、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。第九条 其他: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。入学后,经学校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。学校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联系电话:0857-8331317网址:http://www.gues.edu.cn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5年5月6日详情
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-07-05
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贵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,为了深入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建立和优化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,确保招生工作安全、有序实施,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 第一条 学校全称: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(代码:10668) 办学性质:公办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:本科 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: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为4000人,其中本科3000人、 专科1000人。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350人。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。 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,招生考试中心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学校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 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: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 ⒈录取原则: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%以内,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,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。 ⒉专业安排及退档: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“分数(位次)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的,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 ⒊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,经相关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,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。 ⒋根据教育部、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,2016年我校 机械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: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机械电子工程、车辆工程三个专业。 我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,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,学生进校经过一至二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,将按我校专业分流原则及学生成绩和志愿,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。 ⒌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(江苏、湖南、广西三省(区)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),根据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(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,女生身高156CM以上)。若专业术科成绩相同,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;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,除去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;若除去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,则按语文、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科目成绩高的考生。 ⒍我校为教育部“对口支援计划”高校,与西南大学、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按“3+1”或“2+2”模式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(即前三学年在我校就读,第四学年在相关学校就读;或前第一、二学年在我校就读,第三、四学年在相关高校就读),招收的本科生可通过本人申请、学校选拔到西南大学、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学习(就读期间收费按相关学校标准执行,且联合培养费由学生承担)。 ⒎计算机类含我校与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联合招收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移动通信3G、4G方向)”专业本科生60名,学费按合作标准收取,每学年6200元。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学校共同承担培养任务,为学生提供大唐移动DCNE(大唐移动网络工程师认证)系列职业资格认证服务,优先录用取得DCNE认证证书的学生就业。 ⒏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、市、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,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⒐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,且英语单科成绩本科需达90分以上,专科需达80分以上。 ⒑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,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,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。 ⒒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,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 ⒓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少数民族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,按文史、理工两大类录取,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。 第六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 第七条资助学生政策: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省、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,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,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除按年度评发的各类奖学金、助学金外,学校还设立了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、特殊困难补助、困难学生驾驶技能培训费资助、困难学生医疗补助、勤工助学岗位等,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 第八条 毕业证书: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、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。 第九条 其他: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。入学后,经学校复查,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。 学校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联系电话:0857-8331317 网址:http://www.gues.edu.cn/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日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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